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

10/9 公共圖書館心得

世界人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. 第19條:

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。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,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需求、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。

圖書館法於公元2000年通過。

.......心得......都按照講義上課,逐行逐行唸......上課就是這麼一回事,除非是自己有興趣的,否則都是一樣枯燥且乏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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